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寧刚的话引得法官、陪审团和一些旁观律师的点头,醉酒犯案虽然没有明確表述在刑法典中,但的確一些国家的法律將醉酒作为加重处罚的情节之一。
被告方的八位律师脸色不好看,虽然他们没有想著这个矇混过关的说法能一次成功,但目前的气场已经被对方的寧刚压制,被带了节奏,这是不好的讯號。
寧刚继续说著:“就这一点上,绝对没有道理给三位被告脱罪,那几份检测报告也不排除是事后偽造的。无法作为证据。”
……
法官点头认同,当即说道:“认同,驳回被告律师刚刚的诉求。”
张三几人脸色越发难看,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的確是偽造的,但也是了功夫的,被对方三言两语就否了。
可就当眾人以为“醉酒”问题要揭过之时,寧刚从桌上取出一沓纸张,继续沉声道:
“当晚三位被告酒后闹事,故意殴打上前理论的当事人张杰,致使其重伤,许多人都看到了。不仅如此,在三位被告和我的当事人张杰同乘救护车去医院的途中,三位被告再次联合伤害我的当事人,险些致死,同样有医院的伤情鑑定为证。”
寧刚深吸一口气,目光冷冽的扫视被告席的眾人,朗声道:
“根据《华夏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”
“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”
“综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和二十三条犯罪未遂罪,应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……综上,请求法官判处被告三人……死刑!”
现场鸦雀无声,包括法官在內都懵了,打架斗殴虽然情节严重一些,却要求死刑,这就有些小题大做了!
但按照寧刚列举的又合情合理,好像死刑也没毛病。
寧刚话落,好事者惊讶之余就是兴奋的吃瓜,被告的亲友则是咬牙切齿的瞪著寧刚,还有那一脸轻鬆愜意的周哲。
原告这边的亲友团非常畅快,如果不是在法庭上,他们绝对会拍手称快。己方队伍唯有柳婷婷於心不忍的看著对面的三位被告,即便如今还没有判刑。
周哲察觉了柳婷婷的异常,缓缓凑近脑袋,温和道:
“你以后也是律师,像他们这样的人如果不能被管制,那以后绝对会有更多人受伤害,想想还在医院躺著的张杰,別圣母心!”
柳婷婷点头,没有说什么……她被保释的这两天是在医院陪著张杰的,张杰那全身缠著绷带,还插著氧气管的模样的確很悽惨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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