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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好?!”

可谁知对方像个复製人。

啥话都不会说,只会重复自己说的话。

“你是谁?”

“你是谁?”

……

“哎呦喂,您吉祥!”

“嗯,我確实吉祥!”

正在试验的李鹏飞,听到对方说出截然不同的话,顿时一喜。

他算是看出来了。

吃了金坷拉的族人,就是能够得到不同的智慧,而且身体的柔韧度还有素质,都会得到莫名的增长。

那岂不是说?

自己也有望能够活到纪元末?!

去向那位神灵,要一个愿望?!

想到这里,李鹏飞还有点小激动。

隨后。

他开始准备生火!

毕竟,这是教科书上说著文明诞生的一个必要条件。

那烦人的弹幕早就被他给关了。

自己现在可是发现了超凡的秘密。

千万不能够被其他人给知道。

不怕一万,就怕万一。

然后。

把自己手臂烤乾之后,发现感知不到手臂的李鹏飞,瞬间放弃了生火的打算。

得!

差点忘了自己从某种意义上来,是一种水和土凝结后的產物。

“或许吃了金坷垃之后,我能够直接变成泥土?”

思虑再三,李鹏飞还是选择吃下了金坷拉。

当然和他一样的,还有七个族人。

至於第一位吃金坷垃的选手,则被他命名为二舅姥爷。

这主要是为了怀念,小的时候经常摸他、那岂为老不尊的二舅姥爷。

“嘿!老东西,看我今天怎么爆你金幣,让你给我当牛做马!”

凭藉著自己的智慧,李鹏飞开始安排二舅姥爷找起了金克拉。

而他,就在这个时候开始感受起吃了金坷拉到底有什么样的感受?

绝对不是偷懒。

苏墨看到这一幕,微微点了点头。

现在都属於正常阶段。

毕竟,文明的发展从一开始就伴隨著剥削。

甚至有些文明还格外的野蛮粗俗。

就比如说到现在为止,创世神都不愿意去看阿修罗一族。

那群蛮子有什么好看的?

苏墨摇了摇头,然后加快了时间的流失。

在这个阶段中。

土人一族的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。

智慧的出现帮他们解决了很多的问题,比如说生火做饭(吃观音土饼),以及他们发现,自己原本应当是泥土。

但为了躲避天敌,又再一次退化成了淤泥。

想要完成计划,再次回到陆地上,就必须要找到金坷垃將其吃掉。

同时,李鹏飞也在这个时候大力发展科技。

而那辆泥头车,是他为了方便部落里面运输食物而发明出来的。

原理格外简单,土人一族將自己的身体固化之后可以变成轮胎。

然后利用火焰,將一些泥土烧成类似於陶瓷一样的质感,拼凑成泥土车的外壳。

找几个力大一点的,在泥头车里面开始推动类似於齿轮结构的部件。

这样一来。

一辆能够高速奔跑,且造价低廉的泥头车出现了。

土人一族也不理解,为什么自家族长要有这样的癖好。

但不理解归不理解,他们还是很认真的践行起来。

因为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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