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 何大清被判十年!
如遇到章节错误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稍后尝试刷新。
杨兴国贪污,傻柱偷厂里物资的事,估计也是刘昊的手笔,因为刘昊是会计。
傻柱啊傻柱,你这个脑子被驴踢了的畜生!
我屮你妈!
……
怨气衝天,对傻柱恨得咬牙切齿的何大清被带进法庭,旁听席上的何雨水看到十几年未见的爹,瞬间哭成泪人。
“爸……呜呜呜”
何大清也觉得泣不成声,心疼的喊道:“雨水,我的儿啊!”
宋爭启敲了敲法槌,正色道:“肃静!宣判结束会给你们父女单独的相处时间!”
何大清抬起被銬住的双手抹了把眼泪,挤出一抹慈爱的笑容,转身走上被告席。
“被告人何大清,身份信息核实,一九一三年生人,原第三轧钢厂职工,何雨柱之父,现就你涉嫌行贿国家工作人员、偽造阶级成分一案进行审理,你是否听清?”
宋爭启的声音沉稳有力,在空荡的庭內迴荡。
何大清垂下头:“听清了。”
“公诉人宣读起诉书。”
周正熤起身,拿起何大清的卷宗,朗声宣读。
“一九六四年一月十九號,第三轧钢厂財务科会计刘昊实名举报,被告人何大清之子何雨柱所登记三代僱农成分系偽造。”
“经北京市社教总团联合调查组立案核查,查实被告人何大清於一九五一年一月,全国阶级成分核定期间,为规避工商业主成分认定,通过中间人搭线,向原西城区公安局长岳志刚行贿第一套人民幣一千一百万元,授意岳志刚篡改户籍底册及村社证明,將其家庭成分由工商业主偽造为三代僱农,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,情节恶劣,影响极坏。”
“另查,经被告人供述及调查组核实,被告人之父何宗国於建国前,为其在前门大街购置铺面四处,两进四合院两套,被告人於一九四九年九月暗中变卖上述资產,隱匿財產,此为本案重要佐证。”
“以上事实,有实名举报材料,户籍底册原件与偽造件比对,岳志刚供述笔录,房產变卖契约及被告人多次供述为证,证据链完整,事实清楚,足以认定。”
起诉书宣读完毕,宋爭启看向何大清。
“公诉人所述犯罪事实,你是否承认?有无辩解?”
何大清长嘆一声,老老实实的认罪。
“承认,我都承认,是我鬼迷心窍,是我错了,我接受一切处罚!”
隨后,公诉人魏正熤当庭出示全部证据,何大清均无异议。
法庭调查结束后,宋爭启起身,所有人都跟著起立。
“被告人何大清贿赂岳志刚,偽造国家机关户籍底册,阶级成分证明及村社公章,妨害国家机关成分核定公务,情节严重,数罪併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,家庭成分恢復为工商业主,本判决为一审判决,可在十日內上诉。”
嘭~法槌敲下,发出沉闷的响声,也震碎了何大清的心理防线。
十年!!!
何大清噗通一下瘫坐在刚刚易中海坐过的椅子上,脸色煞白,心如死灰,跟刚才的易中海听到最终判决时的表情神態一模一样。
但何大清除了绝望不甘,还有抑制不住的怒火。
傻柱!我屮你妈!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