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1章 拿去涂著玩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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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厂子,找了个黄中海和马光明都不在的时候,张蕴清把丝袜和口红交给了葛延青几人。
东西一到手,农玉美就把丝袜拿出来,翻来覆去地摸著,眉眼里是藏不住的喜欢:“真是好东西,夏天配凉鞋,肯定好看!你们说这么细的丝,他们是怎么织的?这工人手也太巧了。”
葛延青笑道:“又不是蜘蛛,人哪能织出这么细的丝,肯定是机器做的!”
说著,她嘆了一声:“要不说是洋货呢!咱们国家的服装厂什么时候能有这种技术!肯定能挣不少钱!”
要说图像製版小组思想觉悟最高的是谁,那肯定是非葛延青莫属。
每次见著內地没有的好东西,都得幻想一下这些东西能给国家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。
申敏打趣:“葛姐,你又想那么多!要我看,你们不如盼著天早点暖和,把这袜子穿回本!”
这可是一双三块钱的袜子!不穿个几年都亏了!
她又拿著自己那根口红,小心翼翼转出来一截,用手沾了一下,像涂胭脂那样轻轻抹在嘴唇上。
眼睛亮晶晶的问:“好看吗?”
“好看。”葛延青笑著夸她:“你年轻,涂这个顏色正好。”
隨后看向张蕴清:“以后你家周北川再从外面带了什么好东西,可不能忘了我们。”
张蕴清笑著点头:“那肯定,不给谁也得先给你们!”
等她们都拿著自己东西回工位后,张蕴清才凑到刘素琴跟前,把指甲油塞到她手心里:“这也是周北川带回来的,你拿去涂著玩儿。”
刘素琴手心被指甲油的玻璃瓶冰了一下,看著瓶子里红色的液体,诧异抬头:“这是?”
“指甲油。”张蕴清给她解释用法:“涂手指甲和脚趾甲都行。抹上去,等会儿就能晾乾,顏色比指甲花染出来的好看。”
古时候,人们做指甲都是用指甲花配上白矾,包在指头上上色,还有个好看的名字叫蔻丹。
而现在,指甲花依旧流行。
每年到了夏天,厂里的女工总有人用老法子把指甲花捣碎,再用蓖麻叶或是豆角叶裹住指甲,用线缠紧。
等一段时间后拆下来,指尖就会染上顏色。
只不过,这样染出来的指甲是一种带著暖调的橘红。
要是指甲花铺得不均匀,还会染得指甲面上深浅不一。
张蕴清怎么看,怎么觉得像是她上辈子过年沙糖桔剥多了以后,指甲被染上的顏色。
两辈子,她都对那个顏色喜欢不起来。
但在这个物资匱乏,且工业发展优先支柱產业的年代,人们没得选,只能採用这样的老办法。
刘素琴也是第一次听到指甲油这个东西,当即好奇地打量著手里的小玻璃瓶。
里面的红是一种浓烈的正红。不用打开都知道,是好东西。
“顏色是不是太红了?涂在手上不太好吧…不太適合我…”她有些手足无措地问。
这么明显的顏色,她可不敢往手指甲上涂,让人看见了像什么样子?
而且她现在的模样,也不太適合这个顏色。
可即便这么说著,她的视线却没有从那瓶指甲油上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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