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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白髮苍苍,满脸都是被风沙吹出的深深沟壑,皮肤黝黑粗糙的老人站在城门前。

他穿著一件已经看不出本来顏色的破旧长袍,双手高高举著一旗帜。

那旗帜边缘全是毛糙的碎布,上面的顏色褪去,但依稀可以看到,上面绣著“大唐安西军”。

那老人看著越来越近的大军,没有害怕,没有躲避,胸膛挺得更直。

他用尽全身力气,高声喊道,“安西都护府甲三营护旗李全胜!见过將军!”

王彦升盯著那面破败的旗帜,盯著那个白髮苍苍的老人,猛地回过头,对著先锋营下令,“收起武器!”

唰——

长刀入鞘,长弓入肩,长枪朝天。

在冷兵器时代,军功有四个等级,先登、陷阵、斩將、夺旗。

先登,是第一个爬上城墙的勇士,九死一生。

陷阵,是冲入敌阵杀出一条血路的猛士,勇不可当。

斩將,是在万军之中取敌將首级,难度极高。

而夺旗,是最难的。

可以试想像一下,当你带著必死的决心,衝破层层阻拦,躲过无数刀枪,终於杀到敌军帅旗面前。

你以为胜利在望,却发现帅旗下面站著一个身高六尺、膀大腰圆的壮汉。

他单手握著两丈七寸、足足七米长的旗杆,那旗杆比你的胳膊还粗,他就那么站在那,虎视眈眈地盯著你。

这个人,就是旗手。

营旗手,是千里挑一的精锐。

帅旗手,是数万大军里数一数二的猛士。

夺旗,意味著你要干掉这个猛士,砍倒那面旗帜。

所以,当王彦升看到这个白髮苍苍的老人,看到那面破败的旗帜,看到他那挺直的脊樑,他展现出对一个旗手最大的尊重。

先锋营的士卒们纷纷让开一条路,从中间直通队伍后方。

赵德秀策马上前,缓缓走到队伍最前面。

他的目光落在那面迎风飘扬的破败旗帜上。

那旗帜虽然破烂,却在风中猎猎作响。

赵德秀翻身下马,回头对身后说:“来人,去將孤的大纛取来!”

说完,他迈步走向那个老人。

走到老人面前,赵德秀停下脚步。

他看著老人那双浑浊却依然有神的眼睛,忽然抬起右手,握拳抵在左胸,行了一个標准的军礼。

“前辈。”赵德秀的声音有些低沉,“我们……来晚了。”

李全胜的眼眶瞬间红了,两行浑浊的老泪顺著满是沟壑的脸颊滑落。

“你们……”他的嘴唇哆嗦著,“是来接我们回家的么?”

六十年来,他无数次站在这里,望著东方。

无数次看到远方出现黑点,以为是朝廷的大军来了,结果走近了,不过是商队,不过是马贼,不过是他自己的幻觉。

一年又一年,黑髮变成白髮,壮年变成暮年,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,一个个被埋进黄沙,只剩下他一个。

他以为这辈子都等不到了。

“六十年了……”李全胜的眼泪止不住地流,“整整六十年了……终於……终於有人来接我们了!”

赵德秀的眼眶也有些发酸。他深吸一口气,重重地点头:“让前辈……久等了!”

这时,五名护纛兵推著一辆特製的战车从后方走来。

战车上,立著赵德秀的大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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