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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这种天气没有发炎,但是肉已经坏死,发炎是迟早的事情。

清理了伤口后,里面的空腔,也用热水清洗,將里面的淤血挤出。

当暗红色的血排出来后,流出鲜血,李察才用布条堵住孙成武的伤口,用力按压,用绳子將布条固定好。

孙成武虚脱一般的躺在地上,浑身是汗。

刚刚他疼的差点昏厥过去。

他捂著布条,道谢道,“李哥,关富林,谢谢。”

孙成武因为伤口,很快就睡下了。

关富林和李察轮流守夜,一夜无话……

第二天一早,孙成武睁开眼睛,伤口还是在隱隱作痛。

他检查了一下伤口,发现伤口已经在癒合,没有出现感染的炸情况。

寒冷的气候就这点好,细菌很少,不容易感染。

但是也有弊端,伤口很难癒合,容易开裂,形成疤痕。

简单了的吃了一些早饭,眾人准备回去。

忽然,远处的林子里传来一声喊声,“辉哥,你看,前面有尸体!”

方向,正是昨天他们杀了弗兰克的位置。

三人对视一眼,关富林问道,“去看看?”

孙成武点头,“看看去。”

三人去而復返,从山坡上饶了回去。

地上到处都是梅花脚印,还有不少血渍,看来昨天狼群围猎那头棕熊的时候,也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。

棕熊再瘦肉,也比狼的体型要大上许多,狼挨上一下就是伤筋动骨。

不过,地面上没有狼和棕熊的尸体,远处一群人围在弗兰克的尸体旁边,发出一阵阵惊呼。

人群中,走出一个大约二十七八年纪的青年,似乎就是他们刚刚听到的那个辉哥。

辉哥蹲下来查看尸体,和旁边的人在说著什么。

孙成武注意到,辉哥的身上穿著兽皮,其他几个心腹的身上,也有兽皮製作的坎肩和手套。

剩下的人,普遍裹著大衣。

粗略看下来,有三十余人。

他们手里握著木矛,个別人有弓箭,有几个人身上掛著兔子。

李察疑惑的问道,“他们是倖存者,还是本地人?”

孙成武摇了摇头,“不太清楚,再观察看看。”

他们没有贸然出去接触,这段时间养成的谨慎,让他们习惯了先观察再行动。

那群人围著尸体在附近找了几圈,看到了狼的脚印,和狼行熊搏斗的区域,地面上有大片的血。

孙成武也看到了那一片染红的雪,低声道,“看来那头棕熊是被狼杀了。”

李察说道,“棕熊杀了狼崽子,狼群肯定不会放过它,估计这群狼尾隨这头棕熊一路了,不敢出手。

直到我们伤到了棕熊,它们这才抓住机会,趁机发起攻击。”

关富林在一旁吐槽道,“这群畜生还挺聪明,直到螳螂捕蝉,黄雀在后。”

孙成武则是有些可惜,“可惜那张熊皮了。”

李察说道,“狼要熊皮没用,我们或许有机会把熊皮找回来,但是完整的別想了,上面估计有不少窟窿。”

孙成武回应道,“窟窿就窟窿吧,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。”

这次出来能解决两个心腹大患,已经是超乎他的意料了。

孙成武脸上的血已经止住,外翻的伤口中布满了红色的血痂,看起来有些狰狞。

他在说话的时候,牵动伤口周围的肌肉,还是会有些疼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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