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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这么做就不是5两银子能解决的了,因为在镇妖尉写的公告上明明白白註明了必须本人到场,还限时一个月。
衙役们该费多大口舌、动用多少关係、操碎多少心思,才能说服镇妖尉网开一面,自己琢磨去吧。反正几两银子真办不了这么多事,不想掏钱还是自己去县城走一趟吧。
这些收入都归县衙所有,镇妖尉除了每个人5两银子的工本费之外分文不取。能弄到多少就看衙役们的本事了,县衙里怎么分配也是关起门来的事儿,和镇妖尉无关。
理论上讲知县、县丞、主簿也不知情,都是下面具体操办人自作主张。即便东窗事发,到时候某个或者某几个衙役畏罪自杀也就死无对证了。只要镇妖尉、县丞不说,谁又能知道內情呢?
那洪涛为什么要冒风险搞这档子事,结果大头还给了县衙呢?说起来也是无奈之举。
他表面上放弃了对范家灭门案的追查,以此换来了1000两白银的封口费,实则还是想查下去,只是从公开转入了地下。
如果不这么做,公开和当地官府、势力对著干,那公事就变成个人恩怨了。最终的结果肯定是自己吃亏,然后案子还是查不明白。
最主要的是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,自己除了这身官服之外在当地的基础约等於零,公开查的难度太大。
狐若木倒是肯帮忙,但他也做不了狐家的主。一旦事情闹到不可开交的程度,谁能保证狐家不会因为自身利益转而与当地官府和大势力媾和呢?
所以想找到凶手,唯一的办法就是表面上与之同流合污,暗地里挖他们的脏根。
等找到了真凶,也別指望对簿公堂,直接想办法弄死完事。既为冤死者报了仇,又痛快了自己的心,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震慑恶人,一举三得!
那这么干是不是太不地道呢?洪涛真不在乎。只有好人才会瞻前顾后珍惜羽毛,他都杀人杀得一身煞气了,肯定算不上好人,也就没了那么多顾虑,怎么效率怎么来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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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手拿贿赂,右手提刀子,吃完被告吃原告,只要自己高兴爱谁谁!小说里的大侠不也是这么干的嘛,说你是邪门歪道你就是,杀了算为民除害。到底是不是、为什么是,谁又关心过?
提起这件事洪涛又想起三个人,请独眼大虫、白无常和喜爷吃涮肉已经大半个月了,他们谁也没表示过合作態度,这是真拿豆包不当乾粮啊。
成,本官拿周家没辙,难不成连一群社会渣子也搞不定了?现在就让你们瞧瞧啥叫人民民主专政的铁拳!
南城甜水井巷,靠近县城南门,从南边来的客商大多云集於此,慢慢形成了一片商业区,每逢初一十五还有集市,算是块日进斗金的宝地。
巷子口有座二层小楼,名为聚宝阁。听著挺不错,实际上是间赌坊。原本这里是家客栈,店主姓高,一家五口靠祖上留下的房子过得还算不错。
可惜好景不长,高家的儿子整日游手好閒花钱大手大脚,被独眼大虫给盯上了。派人诱使其染上了赌博,先贏后输,很快就债台高筑。
等钱数凑得差不多了,独眼大虫就带著手下拿著欠条找上门去,要求高掌柜连本带利偿还,否则就拿客栈的房子相抵。
高家虽然有些浮財,却难以和这伙喇虎对抗,试著去县衙告状,结果既没人证也没物证,县太爷连状子都没接,隔天就被一伙蒙面人半夜闯进家门打砸了一顿。
即便心里明知道是独眼大虫乾的,高掌柜也没法再去县衙递诉状了。別人不清楚这伙人的底细,他作为本地人必须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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