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遇到章节错误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稍后尝试刷新。

郑寿实在懒得搭理范立珂,转身,教財宝怎么用小石子射物!

范立珂半眯著眼睛一看——咦,大师没有来拧他脖子,他好像没有性命之忧……

以后他一定老老实实,再不敢得罪大师了,他是真的会杀人啊。

想起来他不过手指一错,那只鸡脖子就断了……

范立珂觉得,如果郑寿想的话,换成他的脖子,也不过是一错指的事。

还是活著比较幸福,嘴贱什么的,换別人贱吧。

他其实,也可以很识趣的。

*

真正的天才,就是学什么都很快。

比如財宝。

別看她年纪小,但人家手稳,眼睛利,关键力气还大,学了不到一刻钟,她已经可以精准地扔中三米远的目標。

虽然只是击中,没有一点杀伤力,但这也是很大的进步,不是吗?

范立珂在一旁偷师,別说三米了,一米他都丟不中。

郑寿点点头:“只要勤加练习,你很快就能把任何东西变成武器。”

石子,木棍,或者其它,目光所及都可为她所用。

这就是习武之人的可怕之处,一般人体会不到。

“不过今天想打猎肯定不能靠它了,阿公有好东西送你。”

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支弹弓:“你看,这是你妈妈小时候用过的。”

“哇!”財宝好兴奋,不停地蹦蹦跳跳伸手来够:“我要我要,给我给我!”

郑寿递给她。

这个弹弓是沈溪小时候自己做的,那会她力气小,想进山打猎很困难,只能想办法,藉助工具。

弓架是她在山间自己砍的树枝削的,皮筋则是……抽的巨蟒的筋揉制,就算长时间不用,也不会失了弹性。

关键用它打猎,那力道那透性,谁用谁知道。

曾经沈溪用它射杀过狼崽子,然后被那一个狼群追杀,不死不休的那种。

当然最后,死的是那群狼。

很久以前的事嘍,现在可不敢再嘎嘎乱杀了。

这可是沈溪的宝贝,走哪都揣著。

哦吼吼,现在它是財宝的了。

小傢伙捧著它爱不释手,举著它开始瞄准——

瞄准树,瞄准草,瞄准天上的飞鸟,瞄准……范立珂。

刚瞄到范立珂,他又是一个滑跪:“財宝姐饶命!”

膝盖比谁都软。

“嘻嘻~~”財宝换一个地方瞄准。

郑寿又教了她怎么用,这下子不得了了。

天上飞的,陆上跑的,只要从財宝眼前过,都成了她的练习对象。

最初根本打不中,但慢慢的,能擦边,再然后就打中了。

力道不行,打中也没用,还把动物们嚇得跑得更快。但没关係,郑寿会补刀。

於是,山里的动物们今天真是倒了血霉了,不仅要陪著財宝姐练准头,最后还要成为人家的猎物。

范立珂呲个牙,乐开了花,捡猎物捡得好快乐啊。

这就是古代狩猎的乐趣吧?他就像是陪皇帝打猎的然后帮著捡猎物的,特开心,特有成就感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www.74txts.com
都市言情小说相关阅读More+

暗恋太苦

桃胥

听劝后的我,成了顶流男神

佚名

代行者也得去教会打卡上班

佚名

模拟推演,我成最终BOSS了?

佚名

我与太师

半缘修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