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7章 南辕北辙,一碗汤的诚意
如遇到章节错误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稍后尝试刷新。
凌晨六点不到,天还没全亮。
街上已经有环卫工在扫地,扫帚划过地面的声音沙沙的,在寂静的清晨里格外清晰。
卖早点的摊子陆陆续续支起来了,包子笼冒著热气,油条炸的滋啦作响。
唤醒这座城市的不是闹钟,是这些人间烟火。
我开车去洲际酒店接金工。
今天送他去北京。
先喝碗汤,再去高铁站。
昨天和郑市长见过面之后,我心里一直有点不踏实。
正好借著喝汤的机会,把一些事情和金工好好理一理。
至於为什么非要去刘秀坟,去喝那碗铁谢羊肉汤——
说来话长。
洛城这地方,有个外號叫“汤城”。
牛肉汤、羊肉汤、驴肉汤、豆腐汤、杂肝汤、不翻汤……
据说常喝的汤就有十几种之多。
大小汤馆分布在街巷阡陌,像毛细血管一样渗透在这座城市的肌理里。
每个老洛城人心里,都有自己的心头好。
有时候为了爭执哪家汤更正宗,能面红耳赤吵半天。
你说东关马家羊肉汤好,他说龙鳞路王家牛肉汤妙,谁也说服不了谁。
最后只能各喝各的,各爱各的。
每天早上,就是这一家家汤馆翻滚的浓汤,打开这座城市的味蕾,唤醒这座城市的灵魂。
汤是洛城人的命。
这些汤馆,半夜就开始忙活。
大锅里熬著牛羊骨头,火候要足,时间要够,熬出来的汤才能白,才能浓,才能香。
等到第一拨客人上门,汤正好,料正好,一切都正好。
更讲究的汤客,是要喝第一锅汤。
所以一定要早起。
那时候汤馆客人还不多,香菜、调料都码得整整齐齐,熬了一晚的汤在大锅里翻滚,散发著诱人的味道。
第一碗汤,最醇,最厚,最香。
懂行的人,寧愿少睡一小时,也要赶这个早。
喝汤这件事,在洛城是没有阶层之分的。
无论是腰缠万贯,还是濒临斩杀线,坐的是那张矮凳,端的是那只海碗。
汤是一样的汤,肉是一样的肉。
没人因为你穿得光鲜就多给你两块肉,也没人因为你穿得破烂就少给你半勺汤。
在这碗汤麵前,人人平等。
所以,陪客人喝一碗正宗的汤,是对客人最高的尊重。
有人愿意开车几十里,愿意排著队等那一碗热汤,图的未必是那口汤有多鲜美。
说实话,再好的汤能好到哪里去?
要的是那个过程——朋友的相约,路程的奔波,不期而遇的小挫折,或者意外撞见的小惊喜。
这些东西,都化作汤里的佐料,给这碗汤平添了几分滋味。
入乡隨俗。
我一个外乡人,带著一个老洛城人去喝汤,表达的就是这份心意——对朋友的亲近和尊重。
洲际酒店在洛城新区,刘秀坟在洛城北边,高铁站在洛城南边。
这条路线,明显是南辕北辙。
先往北跑几十里,喝碗汤,再折回南边去高铁站。
陈峰昨天听我说这个安排的时候,愣了一下,但没问为什么。
他知道我的脾气。我决定的事,自然有我的道理。
有时候,南辕北辙恰恰是最高的礼遇。
你明明可以就近找家汤馆,凑合喝一碗,但你没有。
你偏偏要绕远路,偏偏要去那家最远的、最正宗的、最有名的。
你浪费了时间,浪费了精力——但这些浪费,本身就是一种態度。
对待有才有德的人,值得这样的尊重。
金白青就是这样的人。
车到洲际酒店的时候,金工和陈峰已经在楼下等著了。
金工今天换了一身崭新的休閒装——这是我昨天让晓施专门去买的。
之前跟他说的时候,他死活推辞,说不用不用,我这衣服还能穿。
我说,你这次回北京陪嫂子治病,穿得精神点,嫂子看著也高兴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