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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到底是什么?”

叶言不解,更让他不安的是,那殭尸王最后的眼神。

他在看什么?

释怀什么?

“该死!”,叶言冰冷的眼眸中闪过一抹煞气。

“殭尸就是殭尸,杀了就杀了”

不杀它,死的就是他,还有身后的人类。

没有人知道殭尸是从何时开始存在的。

有人说,是上天降下的惩罚。

有人说,是人心滋生的恶念。

唯一能確定的是,一百年前,坟墓里的尸体开始变异。

它们从地下爬出来,拖著腐烂的身体,睁著浑浊的眼睛,朝活人扑去。

被咬的人会感染,会死去,然后也会变成殭尸。

世界一度陷入了危机。

直到人类发现,对付殭尸最有效的力量,来自道术。

那些流传千年的符咒、阵法、口诀,竟然对殭尸有奇效。

一道符能定住尸王,一座阵能困住尸潮,一段经文能超度怨魂。

但道术的学习门槛太高了。

天赋、悟性、根骨、机缘,缺一不可。

十万人里,能出一个有天赋的就不错了。

有天赋的十个人里,能学成的又只有一个。

学成的十个人里,能成为真正强者的,可能一个都没有。

而且学习时间太长了。

十年入门,三十年小成,六十年大成。

等学成出山,尸潮已经攻破数座城了。

人类需要更直接的力量。

於是,鎧甲孕育而生。

那是科技与道术的结合的產物。

是用现代工艺锻造甲冑,用符文阵法铭刻核心,用能量驱动代替法力消耗。

一个普通人,只需要检测適配度,经过短暂训练,就能穿上鎧甲,获得与殭尸作战的力量。

適配度决定强弱。

也决定鎧甲等级。

適配度低的人,只能穿最低级的黄字號鎧甲,力量有限,作用有限,寿命也有限。

適配度高的人,可以穿玄字號、地字號鎧甲,成为对抗殭尸的主力。

这样的人,被称之为鎧甲行者。

他们不是修士,不是道士,不是和尚。

他们是战士,是守护者,是这个世界最直接的兵器。

而他,则是人类歷史上適应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天才。

世界屈指可数的天字號鎧甲行者!

最强帝皇鎧甲持有者!

故此,殭尸王临死之前的小把戏,叶言根本没有放在眼里,即便有,他也会一一粉碎!

在检查了身体没有什么异样后,他没有停留走出城门。

刚出城门,人群涌上来,有人跪拜,有人伸手想触碰他的鎧甲。

“帝皇鎧甲!帝皇鎧甲!”

人们一看到叶言,热情欢呼著。

“快看,是最强天字號帝皇鎧甲操控人!”

一个小女孩挤到最前面,手里攥著一朵皱巴巴的野花。

“谢谢你。”

叶言已经三年没回家了。

不是不想回。

是走不开。

作为帝皇鎧甲的召唤人,歷史上適配性百分之九十九的最强行者。

他的日程表永远排满——北境尸潮,南城尸王,西山的巢穴清剿,东海的孤岛救援。

“等这场仗打完就回去。”

他每次都这么说。

三年,他打了三百七十一场仗。

城市救回十七座,倖存者救回五万多人。

他的名字被刻在纪念碑上,被写进童谣里,被贴在每一个倖存者聚居区的墙上。

帝皇鎧甲——行走的神。

好友陈默端著酒过来,看他对著窗外出神:

“又想家了?”

叶言笑了笑,没说话。

窗外,城市的灯火次第亮起。

孩子们在广场上追逐,老人在长椅上晒太阳,卖烤红薯的摊前排著队。

灾变后的世界很苦,但这里的人还是努力活得像个样子。

他发誓要保护好这一切。

“你该回去看看。”

陈默把酒塞进他手里。

“三年了,你妹妹该长高了吧?”

听到好友的话,叶言想起妹妹的脸。

他走的时候她才九岁,扎两个羊角辫,追著他跑出村口,哭著喊:

“哥哥早点回来”。

“等这阵子忙完……”

“每次你都这么说。”

陈默打断他。

“回去吧。这里有我们顶著。”

叶言沉默了很久。

最后他举起酒杯,一饮而尽。

“好。”

是时候回去看看了。

买点土特產回去,爸爸妈妈妹妹一定会很高兴。

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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