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回锅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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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辛苦你了。”
陈向东看著满头汗的沈知瑜,一阵心疼。
沈知瑜本该娇生惯养的城里姑娘,前世却在这山沟里挑水劈柴,洗衣做饭,一双本该握笔写字的手,磨出了厚厚的茧子,后面更是落下一身毛病,甚至患上胃癌……
重活一世,陈向东不愿她再受这些苦。
“两桶水而已,又不重。”
沈知瑜被他这副心疼的模样逗笑了:
“咋个,你看不起你婆娘啊?”
陈向东忍俊不禁:“哪里会,我婆娘最能干了!”
他说著,接过扁担,將那两桶沉甸甸的水挑了起来。
回到院里,陈向东把水倒进水缸。
这水缸是將一块巨石掏空製成,容量不小。
两桶水倒下去,才堪堪装了一半。
在衣服上擦了擦手,听到十一的叫声,他走到灶房门口,就见沈知瑜正在逗十一。
“走开!莫挨老子!”
十一对沈知瑜保持著高度警惕。
不过沈知瑜还挺喜欢它,拿著根树枝对著它啜啜啜。
“你买的撵山狗哇?它叫啥子名字?”
沈知瑜听到声音,回头问道。
“十一。”
陈向东笑著解释了名字的由来。
而十一叫得更大声了。
回陈家湾的路上,他让十一知道了它的名字。
对此,十一强烈反对。
因为十一的原主人给它取了名字。
不是作为撵山犬的话,陈向东可能就继续用它原来的名字了。
但撵山犬必须对主人绝对忠诚,名字就是驯服的第一步。
所以他必须让它接受这个新名字。
不过得慢慢来,不能急。
“知瑜,你过来,我有东西给你。”
陈向东走进堂屋,从背篼里拿出给她买的礼物。
“啥子东西,还搞得神神秘秘的?”
沈知瑜丟掉树枝,笑著来到堂屋。
下一瞬,她看到了陈向东手里那支英雄牌钢笔。
黑色的笔身闪烁著金属光泽,银色的笔帽上刻著简约却好看的纹路。
正是她那天在县城供销社看上的那支钢笔!
沈知瑜愣住了。
那天她看到钢笔后,虽然很喜欢,但捨不得花钱,便快速移开了目光。
她还以为隱藏得很好,没让陈向东发现。
没想到……
陈向东这么细心。
不仅发现了她的心思,还悄悄把钢笔买了回来,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惊喜。
“向东,谢谢你!”
沈知瑜那叫一个感动,眼眶都微微泛红了,整个人更是飞身扑进了陈向东的怀里。
感受著怀里的暖软,陈向东也觉著幸福。
不过没几秒钟,沈知瑜就问道:
“对了,买成好多钱喃?”
“没得好多。”
“没得好多是好多嘛?快说!”
“五块六。”
“五块六!?”
沈知瑜知道这钢笔很贵,但没想到会这么贵。
她原本爱不释手地摩挲著钢笔,此刻却皱著眉头,拉起陈向东就往外走:
“走!去退了!我不要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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