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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头公猪真大啊,得有250公斤了吧?”

土坡上,张兵用脚踢了踢早已经凉透的野猪,嘴里嘖嘖称奇。

姜明阳也凑过来看。

公猪体型確实大,鬃毛粗硬,獠牙露在外面,死了都还透著一副凶相。

“大有啥用,要不是怕这畜生发狂,还不如打另一头母猪。”张大勇嘆息一声。

公猪虽然体格大,但是肉有股刺鼻的骚臭味,无论怎么焯水、加多少调料都很难去除。

而且野猪这玩意儿运动量大,体脂率非常低,这就导致它的肉质又硬又柴,不好吃。

母猪要稍微好点,处理一下还是挺受欢迎的。

不过这个年代的人都穷,野猪肉便宜,三四毛一公斤,还是有人愿意买的。

“这两头猪得四百多公斤了,咱咋弄回去?”张兵皱眉道。

这是个眼下面临的难题。

如果没有那条河拦路的话,还可以用树枝做个爬犁拖回去,但现在就是被河给挡住了。

三个人想把这么大的野猪抬过去,恐怕有点费劲,至少得四个人,一人抓一条腿才行。

而他们带的那把刀又太小了,没办法解肉。

张大勇想了想,沉吟道:“先把这两头野猪处理掉,埋起来。”

“明天我去找林场的人借把油锯,我们砍几棵树,在那几块石头旁边搭个桥,这样就能拖著过去了,以后也方便。”

姜明阳表示赞同,眼下也只能如此了。

“顺便再找李队长借下马车吧。”

马车可以留在林子外边,等出了林子用马车拉回去,能省不少力气。

张大勇点点头:“行,就这么办。”

三人开始忙活起来。

公猪本来就被打中脖颈,体內的血都流得差不多了。

张大勇蹲下身,拿著刀尖捅进那头母猪的脖颈,给它放血,然后开膛破肚。

野猪的內臟能吃的部位不多,只有心臟和肝臟味道不错,猪肚也能吃,就是处理很麻烦。

肠子啥的根本没法要,油脂少、骚气又重,洗起来还费劲。

所以只取了心肝肚,剩下的全扔掉。

整了半个来小时,两头猪总算处理完。

三人把收拾好的野猪拖到坡下的一个坑里,距离一百多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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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面再埋一层厚厚的雪,最后把沿途的血跡清理掉,这才算收工。

“爹,咱把肉埋在这儿,不会被熊给翻出来吃了吧?”张兵擦拭著脸上的汗水,有些忧心忡忡。

“有这种可能。”

张大勇语气无奈,指了指刚才丟弃內臟的位置,“那儿给它们留了吃的,希望能把它们引开,不会找过来吧。”

熊、狼、狼獾鼻子都很灵,被它们发现今天就算白忙活了。

说完他端起枪,又对著地面连开两枪,枪声在寂静的山林里炸开。

浓烈的火药味飘散。

姜明阳大概明白他开枪的意图,一来是把附近的动物嚇跑,二来就是火药味能掩盖附近的血腥味,虽然可能持续不了太长时间。

不过眼下能做的他们都已经做了,剩下的只能看老天爷赏不赏饭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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